这里有您所需要了解的告知事项,请认真阅读。
放假通知
尊敬的各位当事人:
根据天津市政府关于“春节”放假通知的精神,现将我处“春节”放假时间通知如下:
2月2日至8日为公休日及法定“春节”假日,休息七天。休假期间不安排周六涉外民事值班。2月9日(星期三)起正常上班。
1月30日(星期日)倒在2月7日(星期一)休息。
2 月12日(星期六)倒在2月8日(星期二)休息。
1月30日(星期日)、2 月12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。
天津市北方公证处
二O一一年一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