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格下载
这里有大家经常需要的表格列表欢迎大家下载
公证咨询
本栏目提供本公证处的各种公证指南可供大家第一时间参阅
公证告知

这里有您所需要了解的告知事项,请认真阅读。

 

证明信样本

        根据您所申办的公证事项,请按照以下证明信样本的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信:

证明信:

 

1、出生证明:

2、夫妻关系证明:

3、工作经历证明:

4、学历证明:

5、曾用名、别名证明:

6、域外亲属关系证明:

7、死亡证明:

8、收入证明:

9、离(退)休证明:

10、在职证明:

        11、捡拾弃婴情况证明

        12、捡拾弃婴(儿童)报案证明

注:

 

(1)证明信应由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,如工作单位的饿人事、组织、劳资部门、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(乡镇政府),根据申请人档案的记载或掌握的真实情况负责书写,并写明出处,由书写人签名,加盖人事管理部门专用章。盖单位公章无效。

(2)证明信为二页以上的,应加盖骑缝章。

(3)申办哪种公证,根据“涉外民事工整需提交的基本证明材料”所列提供证明,不办的可不提供。

(4)未受刑事处分证明由天津市公安局刑科所出具。

(5)公证申请一经受理应即时缴纳公证费。